《表3 2010年民族八省(区) 60岁及以上人口数及占比、老年抚养比》

《表3 2010年民族八省(区) 60岁及以上人口数及占比、老年抚养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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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市场化:民族地区农村返贫的再脱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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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的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

从上文给出的零散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返贫现象在民族地区农村确实是存在的,它反映了脱贫主体在脱贫后的生活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对于返贫主体的生活和心理都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概言之,民族地区农村的返贫,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因灾返贫。受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期影响,民族地区农村大多处在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刚刚脱贫的家庭抵御地震、冰雹、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往往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就重新陷入贫困。二是因病返贫。受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较低的生活水平影响,民族地区农村的居民大都会得一些地方性疾病,患病不仅影响着家庭的经济生产,而且较高的医疗费用也会变成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以至于一些刚脱贫的家庭重返贫穷,并陷入贫和病的恶性循环。三是因老返贫。在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中,除西藏自治区外,民族八省区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都在10%以上,老年抚养比则在13%以上(见表3),且两者都比2001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有所上升。民族地区农村老龄化的加速,威胁着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民,尤其是刚刚摆脱贫困的家庭,他们往往会因缺少劳动力和积蓄而重新陷入困境。除了上述三种之外,民族地区农村返贫现象还有其他类型,例如,因缺少资金而返贫、因缺少生产技能而返贫、因缺少可持续的产业而返贫等等。但是,无论哪一种类型的返贫,其危害都比首次陷入贫困的危害要大,它不仅会使返贫主体陷入物质、能力和权利等的匮乏,而且会对其再次脱贫的信心产生打击。在对民族地区农村返贫者的调研中,一些返贫者往往会因多次返贫而对脱贫逐渐丧失信心,甚至通过宗教中的宿命论来寻找安慰,这无疑将增加扶贫工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