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内生性问题检验结果》
3.其他稳健性分析。本文根据中国省份内的不同城市发展差异较大,是否创业活动对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的影响由于城市不同而产生差异性,通过城市邮政编码控制了城市固定效应进行稳健性检验如表4第(1)列,所有模型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从第(1)列回归结果发现,创业活动对企业出口DVAR的影响在1%显著水平上为正,说明在控制城市效应后创业活动对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的影响依然稳健。同时,由于不同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提供的创业环境存在异质性,本文进一步对省份层面的基础设施以及法制环境进行控制。具体使用《中国市场化指数》(樊纲等,2011)中的“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数作为法制环境的代理度量;交通基础设施的计算公式为:(公里里程数+铁路里程数+内河航道里程数)/国土面积。从表4第(2)和(3)列实证结果发现,创业活动对企业出口DVAR的影响系数虽然略有不同,不过仍然在1%显著水平上为正,说明在考虑不同省份的创业环境前提下,创业活动依然促进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此外,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创业活动省份指标,有可能受到同样省级层面随时间变动的因素影响,鉴于此表4第(4)列模型纳入了地区的时间趋势,发现创业活动均对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产生积极的正向影响,验证了本文研究假说1。
图表编号 | XD006054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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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白东北、王珏、高强 |
绘制单位 |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