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取消刑事速裁程序上诉权的观点》
179件上诉案均为认罪认罚的简易案件,一审均适用简易或者速裁程序。根据对不同审判程序的刑事案件上诉率调查,“普通程序11.54%,简易程序4.18%,速裁程序2.10%”,[11](p3)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上诉率较低,其中多数上诉是为了留所服刑,但除了个别检察院以被告人违反认罪认罚具结书为由抗诉之外,二审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改判率极低。因此,有不少观点提出取消认罪认罚简易案件的上诉权,彻底消除被告人以留所服刑为由上诉的可能。(见表6)如某基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明确指出,“许多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是为了留所服刑,对判决本身并无意见,取消上诉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12] (p331)
图表编号 | XD005763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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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闵丰锦 |
绘制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