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改变实际税率度量方法》

《表4 改变实际税率度量方法》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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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行为与实际税率——理论分析和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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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报告了稳健标准误,标准误聚类到县层面;*、**、***分别代表在10%、5%、1%的水平下显著。

为了避免被解释变量度量变差对实证结果的干扰,表4使用实际有效税率的其他度量方式作为被解释变量。前两列依然研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只是度量方法使用王小龙和方金金(2015)的做法,即ETR_income2。模型中加入了所有控制变量和固定效应虚拟变量。回归结果表明,IP1的回归系数不再显著,但IP2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负,并且大小与基准回归结果类似。这说明,产业政策对于实际税率的降低作用主要体现在“五年规划”的“重点支持行业”上,再次印证了这一结论的稳健性。第三、四列使用增值税实际税率作为被解释变量。结果显示,无论是IP1还是IP2,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一般来说,学界普遍认为地方政府在增值税上的灵活空间相对较小。这是因为,一方面增值税的征管方式需要进项税和销项税相抵,因此税务机构比较容易做到“以票控税”;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增值税的征管机构国税局相对于地税局来说更不容易产生“地方俘获”现象,降低增值税征收的激励较低。但本文的发现说明,即使针对增值税,产业政策仍然可以激励地方政府降低实际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