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改变业绩波动度量方法的回归结果》

《表4 改变业绩波动度量方法的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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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波动、公司治理与碳信息披露——来自高碳行业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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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表示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示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示在1%的水平上显著。

(2)解释变量滞后一期。鉴于上一期的业绩波动可能会对本期的碳信息披露有所影响,而本期的碳信息披露不会影响上一期的业绩波动。本文参考刘名旭、李来儿(2019)[18]的研究,将滞后一期的业绩波动(ΔLROA)作为自变量对模型(1)、模型(2)和模型(3)分别进行回归,以控制碳信息披露对业绩波动的可能影响。从表5的回归结果来看,其与前文的结果并无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