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患者就医的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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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对需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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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就医的费用可以从总体上反映补偿机制改革后医疗费用的控制情况,表3反映了2013—2017年海南省患者的就医费用情况。2013—2017年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次均费用从50.65元增长到72.75元,住院次均费用从2 173.70元增长到3 108.25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4.42%和8.59%。县级医院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速是各级医疗机构中最快的,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年均增速达到6.63%和13.31%;市级及以上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年均增幅最小,只有2.32%,住院次均费用的年均增幅达到9.86%。基层医疗机构的次均医疗费用增幅有所控制,但结合患者有向上级医疗机构流动的趋势,留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可能较轻,因此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次均费用的变化幅度其实是有限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绩效提升,成为患者就医机构的首选,医疗需求的推动和改革红利的共同影响,导致次均费用上升;市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量增幅不大,但住院增幅非常明显,说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在门诊量的引导和控制已取得一定的效果,城市医院接受下级医院转诊的患者增多,同时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药费用上涨等因素导致住院费用上涨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