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9-2016年12家县级公立医院就医患者总费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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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结构变动度的药品零差价门诊医疗费用变化实证研究》
由表1可知,县级公立医院就医患者医疗费用由政策实施前的196169.90元增至政策实施后的387755.90元。政策实施后患者医疗用增长速度较政策实施前有所降低;政策实施前后药品费用呈逐年增加趋势,但其在医疗费用中所占比重由政策实施前的45.81%下降至政策实施后的42.22%。
图表编号 | XD0013918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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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韩春艳、李林贵 |
绘制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