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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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何去何从——从深圳平安保险试点看引入相互保险因素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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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历年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绘制。

深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1994年11月开始引入个人账户的试点,两年后的1996年7月正式确立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新模式。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实施的是具有当地特色的“三档式”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其政策依据是2013年颁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令[2013]256号),其具体内容是对参保人按三个档次进行管理:一档覆盖的是在岗职工、低保非从业居民、残疾居民,他们拥有个人账户;二档覆盖的是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失业人员、本市或非本市户籍少儿及在校大学生;三档覆盖的是非本市户籍职工。在缴费方面,一档按照本人月工资总额8%的标准按月缴费,其中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以2016年深圳市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5729元计算,一档参保人每月缴费约458元;二档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按月缴费;三档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按月缴费。2013年以来,一档和二档参保人数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三档参保人数逐渐减少;2017年一档参保人数是432.84万人,二档是579.00万人,三档是384.27万人(见图4)。截至2016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291.8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为1093.05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8.75万人(1)。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医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表4显示,近年来,医保基金在收入、支出和结余上都有较大增加,其中个人账户资金年末滚存结余从2013年的263.31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454.9亿元,总体增长率达72.76%。由于深圳个人账户基金沉淀较多,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也就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