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校长晋升任用制度的任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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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中小学校长任用制度的现状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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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晋升任用制度中的任命人是教育人力资源部长官指定的市道教育监(superintendent)执行任命权。并且除去自律学校(autonomous school)与私立学校以外,所有的中小学校长候选人都必须具备教育人力资源部长官颁发的校长资格证。一般教师通过晋升任用制度选拔为校长的途径是:一般教师→校监(Vice-principal)→校长。晋升为校长后最多连任两届,每届四年。校长晋升任用制度选拔校长的过程及各阶段的负责机关(人)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