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地级城市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退出与城市信用环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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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机制:事前甄别还是失信惩戒——来自于创业投资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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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信用环境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位于前1/2为信用环境好的城市,后1/2为信用环境差的城市;***、**、*分别表示估计结果在1%、5%、10%的水平下显著

表5中,用城市商业信用指数排名(ranking_100)替换城市商业信用指数的得分,作为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状况的代理变量。由于城市商业信用指数得分越高排名越靠前,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状况越好,因此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排名对于城市创业投资金额的回归系数符号,应该与表4中score的回归系数符号正好相反。实证结果如表5的列(1)至列(4)所示。从列(1)和列(2)的结果看,ranking_100对于城市创业投资金额的影响分别于单变量和多变量回归中在1%和5%的水平下显著为负。从列(3)和列(4)的结果看,ranking_100对于城市的创业投资机构退出率依然没有显著影响。这又一次验证了前文假设H1b,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排名越靠前,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越好,该城市企业面临的银行贷款融资约束越低,创业投资金额也就相应提高,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程度并没有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项目的质量产生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