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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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背景下欺诈上市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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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与核准制在权利赋予、审查形式和处罚机制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但即使我国在实行注册制之后,欺诈上市的现象也不会凭空消失。尽管实行注册制对于拟上市公司的业绩有极高的要求,企业无需通过粉饰报表、虚增利润等方式来骗取上市资格。但是,新股发行更重要的是信息披露和发行定价,拟上市公司可能为了提高股票发行价格套取更大利润。因此,欺诈上市在注册制的发行制度下将会依然存在,而且欺诈上市的手段可能更加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