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注册制比核准制更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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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给侧改革与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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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IPO制度经历过审批制与核准制,在2000年以前,国内新股发行遵循审批制,新股在发行的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一定的额度控制,其发行审核直接由证监会审批通过;2000年开始,IPO制度改审批制为核准制,相比注册制,核准制更适合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之时,由监管机构对上市企业进行实质审核,把关企业质量,从而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但监管机构对IPO定价、交易等环节过多的干预不利于资本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更高效地配置,同时也存在发行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多实行注册制。随着科创板的推出,国内资本市场IPO发行也逐步迎来注册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