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核电项目核准申报的准备文件》
按照最新核电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向国家行政审批部门申报项目核准需要准备的文件见表2。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已不作为硬性要求体现在项目申报,而陆上核电项目核准的经验是待《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后,国家能源局将委托有资质的审查技术支持单位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但在实际核准过程中,技术审查咨询机构仍将着重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因此,本阶段“两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由国家监管机构审查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评审的结论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报告》,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最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核准该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核准意见,其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379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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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30 |
作者 | 程萍、李天鹞、尤小健、杨能仁、彭晓钧 |
绘制单位 |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