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伯尔尼公约》从“出版”中排除的权利》
既然《伯尔尼公约》已将有线传播和(无线)广播这类“向公众传播”行为排除出了“出版”的范围,那么,通过互联网传播这种典型的“向公众传播”也不可能构成“出版”。
图表编号 | XD004138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王迁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既然《伯尔尼公约》已将有线传播和(无线)广播这类“向公众传播”行为排除出了“出版”的范围,那么,通过互联网传播这种典型的“向公众传播”也不可能构成“出版”。
图表编号 | XD004138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王迁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