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世纪初期—1932年间的汉语教育政策》
本阶段的汉语教育政策受到国内国外两个因素的影响。从国际环境来看,殖民主义的扩张使得开明君主朱拉隆功及其后几位国王不得不进行语言政策改革并促进现代化,因此,教育部开始允许在中学阶段教授英语、法语、德语和汉语等。1921年的《教育部条例》和1932年的《国家教育计划》都是国际环境要求教育必须跟上现代化步伐的产物。从国内环境来看,考虑到国内稳定与社会安全的问题,政府担心华校的教学活动会过多地宣传异国的政治思想,这对泰国的形势稳定非常不利,所以又必须颁布教育条例牵制汉语学校发展过快。无论是1918年的《暹罗民办学校法》,还是1921年的《暹罗强迫教育实施条例》,都在限制汉语在泰国传播。对华校的管制和限制,是泰国当局为保持社会稳定而制定的相关措施,同时也是一种间接的同化政策。该阶段具体政策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647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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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赵惠霞、鲁芳 |
绘制单位 | 西安思源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西安思源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