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32—1975年间泰国的汉语教育政策》
(1) 通过对汉语定性的描述和定量的规定,限制汉语传播。1932年泰国进行了政治改革,改革后的新政府对华人依然实施严格的同化政策。除了严格执行已有的《暹罗民办学校法》及《暹罗强迫教育实施条例》,政府对汉语传播的管控更加严格。1933年政府规定汉语课的周学时不能超过6小时(原课时为28小时)。1936年到1951年的其他政策条款对汉语定性描述都呈现出负性表述(表2),如“危机泰国国家安全”“友好国家敌国的语言”“大国的语言”“承载社会主义思想的语言”等[11]。
图表编号 | XD003647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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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赵惠霞、鲁芳 |
绘制单位 | 西安思源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西安思源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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