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区域房地产价格波动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从主观性方面来看,家庭在住房决策中的重要性是受住房支付能力决定的。在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理性人假设下,各个家庭在进行选择时都追求其效用最大化,然而受限于实际家庭经济能力,可供各个家庭考虑、选择的住房不一样,但无论如何,家庭都会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做出最适合自己的最优决策。住房支付能力不存在一个通用范畴,不能脱离个体决策以满足社会需要。同时,这也为用最大比率法和住房货币标准化下的预算法定义奠定了基础。预算法是基于收入直接定义支付能力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社会最低物质水平是以人们满足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及服务的总和为标准,在这个标准下,所有家庭要想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则家庭收入必须高于最低预算标准。预算首先要计算家庭食品支出,然后再对满足最低生活标准所需要的货币量进行计算。
图表编号 | XD003147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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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5 |
作者 | 张世涵 |
绘制单位 |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