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典型社区治理模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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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城市多元参与式社区治理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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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这是社会经济转型复杂性和社会整合模式转换的客观要求。1991年5月以来,民政部结合国内社区发展现状和国外社区发展经验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即改革城市社区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以居委会为依托,以社区自治组织为建设重点,以发展社区服务为主导。社区管理也在这个过程中超越原本以街居体制为主导的行政管理模式社区管理[20]。随后,全国开始了一批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国内逐渐发展出3种社区管理模式:(1)行政型社区。行政型社区主要以政府为主要核心的管理方式,目前主要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属的街道办事处为主要形式,政府对社区发展具有较强的意识控制;(2)行政-自治互交型社区。互交型社区又被称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两级政府”指的是市、区政府,“三级管理”指的是市、区、街道管理。政府权力下放,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具有更高的管理和控制权力,“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党委会”的领导下,开始针对社区环境、卫生、治安等问题进行管理(图3)。其中,政企、政社、政事逐渐分开。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第一,纯粹性作业(道路保洁、垃圾清理、绿化涵养等)开始由企业实体担当。第二,半行政服务由中介机构完成。第三,政府与的其承办的经济实体实施政企分离,部分政府职能开始向基金会、联合会等组织下放[9]。(3)自治型社区。自治型社区主要是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要核心,其他社区主体如NPO、非政府组织(NGO)、企业和居民等一起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决策,实行民主自治管理的社区管理模式[8]。其中,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定期开会决策社区内部重要事宜,是社区自治的重要权利机构,社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社区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社区等事务,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构成,负责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监督和讨论,而社区党组织负责根据党章规定,通过“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对社区进行领导管理[19](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