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区分盈余操纵方向的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正向盈余管理的关注程度通常高于负向盈余管理。由于被审计对象财务报表的负向盈余操纵给审计师带来的法律诉讼风险较低(蔡吉甫,2015),[37]基于法律风险考虑,审计师或许会默许被审计对象的负向可操纵性应计,即调低报告利润,但对财务报表正向盈余操纵现象会保持较高的审慎(蒋尧明和唐衍军,2015)。[38]为进一步检验不同知识资本存量的审计师对被审计对象正向和负向盈余操纵行为容忍度的差异,以盈余操纵正向和负向为被解释变量分别对模型(1)、模型(2)、模型(3)和模型(4)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972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唐衍军 |
绘制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