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基本素养》

《表2 各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基本素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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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研究——基于全国部分中职学校校本标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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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云:“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及其道德品质的总和。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学生品德的塑造,而且影响着学生今后的人生道路,甚至影响学生的一生。[2]2010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强师德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美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班杜拉(Albert Bandura)提出的观察(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学习并非简单的刺激-反应(S-R)的结果,而是相当复杂的过程。通过赏罚控制实验,班杜拉把观察学习分为注意-保持-生成-动机四个阶段,学生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而产生一种替代性学习,再按照该行为是否能产生有价值的后果而考虑是否向他人展示该行为,表明榜样对学生品德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中职学校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具有强烈的向师性和模仿性。因此,中职学校的教师除了教授职业知识与技能之外,所担负的“育人”使命特别突出。教师个人的基本素质与道德修养在长时间的师生交往互动中潜移默化地给学生带来长远且重要的影响,成为各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的基本要求。如表2所示,各中职学校以职业道德为核心,从思想政治素养、文化素养、身心素质等多方面全面具体地对“双师型”教师基本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