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目标》

《表1 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目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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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评估研究——基于课程大纲学习成果评估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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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大纲学习成果明确界定与否是检验教师理论习得与否、领会与否、实践与否的重要标志。笔者通过对授课教师课程大纲的梳理与授课教师在交流过程中获得的体验,得出以下三个结论:第一,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涉及认知、技能领域。具体来讲,该授课教师在教学大纲中阐述了5个教学目标(见表1)。依据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对该授课教师所制定的教育目标进行剖析,发现该课程的教育目标基本包含了布鲁姆所提出的认知目标分类框架,体现了从低阶认知思维到高阶认知思维的联动性发展。五个教学目标分别对应认知层面、理解层面、应用层面、分析层面以及创造层面,表明教师所设计的教学目标具有层级性、递进性、延伸性,但似乎仍未涉及与学习成果相关的内容。第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并未明确阐释该门课程的学习成果。教师文本强调其所要达到教学目标而非学生学习成果,表现了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观念甚嚣尘上,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仍处于某种观念状态而游离于实践。事实上,较之于传统的大纲教学目标,学习成果的概念范畴更加广阔,它不仅描述了我们(教师)服务和教学的目标,而且表达了通过我们(教师)努力后学生所能达到的水平与获得的成绩。一言概之,学生学习成果是期望学生在经过学习后应该取得的具体的、可测量的目标和结果。第三,应然的学习成果设计不仅包括学生修习完该课程后在知识、技能方面得到的增值,还囊括了学生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变化。考究样本发现,公共英语授课教师在教学大纲中给出既定的教学目标并未包含学生在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