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婴幼儿食品分类: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限时报告要求》
婴幼儿食品包括婴幼儿辅助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一直是食品中重点监管对象。因食用人群特殊,将其列入限时报告范围,检出不合格即需按要求上报检验结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23]中将婴幼儿食品进行了明确分类,具体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547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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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赫文龙、何伟、王啸宇、陈云志、宫国强 |
绘制单位 | 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