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表1 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基于校企融合的高职院校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资格认定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根据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特殊性,遵循可持续性、针对性、发展性等原则,本文主要从资格要求、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理论与实践)、专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职业素养(教育和行业)六个方面设计校企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资格认定标准[3](如表1所示)。其中,资格要求是必要的基础入门条件,若为引进的“兼职”教师,可以通过获得一定学时的教育教学培训证书替代教师资格证;专业实践能力中的“工作经验”要提供过程性或成果性材料予以佐证,不能仅以实践评价表证明,避免“挂岗不实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