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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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校企融合的高职院校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资格认定研究》
根据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特殊性,遵循可持续性、针对性、发展性等原则,本文主要从资格要求、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理论与实践)、专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职业素养(教育和行业)六个方面设计校企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财经类“双师型”专业教师资格认定标准[3](如表1所示)。其中,资格要求是必要的基础入门条件,若为引进的“兼职”教师,可以通过获得一定学时的教育教学培训证书替代教师资格证;专业实践能力中的“工作经验”要提供过程性或成果性材料予以佐证,不能仅以实践评价表证明,避免“挂岗不实践”的现象。
图表编号 | XD0022335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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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刘秀春、陈怡 |
绘制单位 |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