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遇到社会不公事件时, 自己放在什么角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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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状况研究——以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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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意识,本质上是一种担当精神。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担负着重大使命,作为人民公安的后备力量,公安院校大学生更要有这种责任意识。调查问卷中我们分析发现,在日常行为养成中存在哪些问题方面,8.13%的学生认为是警容风纪不整,6.51%的学生认为是队列集合迟到或早退,10.09%的学生认为是内务卫生整理不到位,1.32%的学生认为是旷课或旷操,73.95%的学生认为是没问题,较能严格遵守警务化管理,说明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对于所学专业与从警需求之间的关系,39.47%的学生表示很清楚,52.15%的学生表示一般清楚,7.74%的学生表示不太了解,仅有0.64%的学生表示完全不了解,说明大部分学生是清楚所学专业与从警需求之间的关系,这与当时的志愿填报和专业录取相关。在遇到社会不公事件时,如表2所示,只有43.34%的学生是以预备警官的身份及时站出来主持正义,大部分观望居多,这可能与执法权限有关,但更多的是警校生责任意识逐步增强的同时,存在主体化缺位的表现,主观能动性不够,需要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不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