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剔除一揽子计划影响后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国有企业营利能力影响的回归结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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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股权分置改革未能提高营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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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的回归结果表明,上市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导致营利能力平均下降0.408(在0.0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结合表8和表9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一揽子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导致营利能力平均下降了0.449%(=0.011×0.408)。由此得到剔除一揽子计划影响后的ROA和EBIT/Assets,分别重新代入模型(1)和模型(2)进行回归,观察剔除一揽子计划影响后股权分置改革是否显著提高了上市国有企业的营利能力。回归结果如表10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