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影子银行规模估算: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的动态影响研究》
注:1.委托贷款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非保本理财数据通过中国理财网以及网页新闻手工收集获取;2.银监会2010年72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银信合作业务纳入表内,因此信托机构影子银行部分数
本文根据国务院2013年颁布的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估算影子银行规模,文件将影子银行定义为如下3类:第一,无金融牌照、不被监督的信用中介,如新型网络金融公司和第三方理财机构;第二,无金融牌照,且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持有金融牌照,但缺乏监管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基于此,影子银行业务可进一步提炼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影子银行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三大类,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957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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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5 |
作者 | 王雪标、白智奇 |
绘制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数学学院@白智奇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