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四种潜在国企混改实现模式的比较》
因此,看起来基于市场化运作的国家混改基金,由于上述几方面原因,仅仅是新一轮国企混改的配套方案和补充手段,并不能成为国企混改的根本实现途径。在通过成立各种国企混改基金来推动国企经营机制转化这一混改根本任务实现上,我们不应该抱有太多期待。我们把目前国企混改实践中出现的四种潜在“混”的对象:国资之间的重组、引入国资背景的战投、引入国企混改基金和引入民资背景的战投,在典型特征、主要功能、兴趣所在、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比较总结在表1中。
图表编号 | XD0021799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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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0 |
作者 | 郑志刚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