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对产能过剩行业工业用地出让宗数的影响》

《表3 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对产能过剩行业工业用地出让宗数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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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对产能过剩行业土地供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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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估计发现行政审批改革减少了城市产能过剩行业工业用地的出让宗数,普通地级市比省会城市效果更大(表3)。尽管OLS和Probit基本回归结果显著为负,但是结论的稳健性可能存在疑问:到底是不是行政审批改革减少了产能过剩行业的土地出让?产能过剩和非过剩行业是否具有可比性?有没有可能那些产能过剩行业本来需要的土地就少?为了解决产能过剩行业和非过剩行业之间可能存在的不可比性,利用计量模型(2)进行双重差分估计。因变量为产能过剩行业土地出让宗数占全市工业用地比重,通过微观地块出让数据在地级市层面加总计算,自变量为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与地块是否产能过剩行业的交互项,回归结果见表3。列(1)-列(3)为全样本,列(4)为剔除省会城市的地级市样本。回归结果与预期一致,交互项回归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设立审批中心可以显著降低产能过剩行业的土地出让。根据列(3)设立行政审批中心的地级市,相比没有设立行政审批中心的城市,每年向产能过剩行业出让土地宗数占全市工业用地比重降低1.94个百分点;根据列(4)剔除省会城市后,下降2.5个百分点。结合描述性统计产能过剩行业工业用地出让宗数占全市工业用地比重的均值是9.10%,设立行政审批中心后,地级市产能过剩产业的工业土地出让宗数下降至7.16%,省会城市下降至6.60%,相比城市平均水平分别下降了21.32%和27.47%。反映出非省会城市行政审批改革产生的影响更大,对产能过剩行业工业用地出让的抑制作用更强。这说明地方行政审批改革对产能过剩行业资源配置的影响,在一般的地级市效果更大。原因可能是在一般地级市,制度更加不完善,地方政府的干预程度更高。DID模型回归分析再次证实了本文的研究假说,城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会使地方政府减少对产能过剩行业的土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