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全样本估计结果(被解释变量:企业搬迁意愿)》
注:括号内数据为标准误。控制了企业特征、所有制、行业、城市变量。*p<0.10,**p<0.05,***p<0.01。
由于企业在决定是否使用数字技术时,可能受到所处的行业和所有制技术环境影响,那么使用“数字技术”这一变量可能存在内生性。为此,本文采取一个相对外生的变量作为工具变量,即除本企业外的同“行业—所有制”企业数字技术普及密度。由于数字技术应用为二值虚拟变量,本文采用干预效应模型来处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21742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魏下海、郭凯明、吴春秀 |
绘制单位 | 华侨大学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