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门诊保障方式改革前后比较》
注:(1)基本医保缴费总额划入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比例5%的估算方法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当年退休职工总人数×2%)÷(单位缴费基数×6%×在职职工总人数)。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个人账户仍然保留,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水平为基本养老基金的2%左右。简单估算可知,改革后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改革前医保缴费总额的47.5%下降到28.8%左右,也就是说,划到统筹基金的比例约为医保缴费总额的18.8%(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307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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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5 |
作者 | 王震、朱凤梅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