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中医药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前后门诊病种费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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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医药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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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改革前数据是指2015.7-2016.6期间医保发生数,改革后数据是指2016.7-2017.6期间医保发生数。

这里仍然以单病种为例从门诊和住院两个方面研究实施中医药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后中医院收入的变化。中医药门诊病种。如表4所示,将改革前后单病种门诊次均费用乘以门诊诊疗次数即为该病种的中医院门诊收入,计算结果见表8,可以看出太和县改革后门诊次均费用略有下降,但由于门诊人次的增加,医院的单病种诊疗收入增加明显,由改革前的1 127.04元增加到改革后的7 737.28元。霍邱县中医院单病种诊疗收入由改革前的12 682.08元增加到改革后的20 172元,增加原因是由于次均诊疗费用增加所致的。池州中医院的单病种诊疗收入由改革前的6 837.76元增加到改革后的15 400.8元,在次均费用变化不明显的情况下医疗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诊疗次数增加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