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徐州市纳入门诊按病种付费报销范围的国家谈判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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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各省市医保支付政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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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也根据当地情况对部分国家谈判药品实行按病种付费。通过跟踪此前36种国家谈判药品和17种抗癌药的落地情况,徐州市医保部门发现一些适合在门诊使用的国家谈判药品因普通门诊报销限额不足,患者负担较重,导致落地情况不太理想。为解决这一问题,2020年初徐州市将一些疗效确切、适用于门诊的高价国家谈判药品(抗癌药除外)纳入门诊按病种付费用药报销范围(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