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稳健性检验:市场化改革与企业创新——基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解释》

《表4 稳健性检验:市场化改革与企业创新——基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解释》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市场化改革与企业创新——基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解释》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括号内数字为稳健标准误(robust standard error);***表示p<0.01,**表示p<0.05,*表示p<0.1;All controls包括了所有的控制变量和固定效应

为进一步证实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研究从七个方面进行了稳健性检验。(1)用专利申请总数量(ln Apply)替代被授权的专利申请数量(ln ApplyGrant)作为因变量回归。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采用专利申请数量依然得到了与采用专利授权数量相一致的估计结果:市场化改革广度对专利申请数量的影响显著为正,市场化改革速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2)改变市场化改革速度(Speed)的计算方法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本文改变了市场化改革速度的计算方法,采用更保守的稳健速度(stable speed)替代最快速度(fastest speed)来计算相对速度(relative speed)(Banalieva et al.,2015)[9]。稳健速度(Vstablej)的计算如公式(9)所示,即为j省在样本期内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平均改革速度。进而,如公式(10)所示,计算实际改革速度(Vj,t)与稳健速度(Vstablej)的比值得到各地区的相对改革速度(Speed2j,t)。估计结果与表3的基本估计一致。(3)用樊纲等编制的市场化指数(NERI)替代市场化改革广度(Scope)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利用市场化指数(2008—2014年)做了稳健性检验,结果与本文采用Banalieva等(2015)[9]估算方法得到的市场化广度的估计结果相一致,即市场化指数对企业的专利数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4)与普通企业相比,上市公司往往具有架构复杂、业务广泛等特点,这可能会削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同其注册地的市场环境的联系。对此,本文进行了如下的稳健性检验:将因变量“企业被授权的专利数量”(样本包括上市公司本身、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合营公司、上市公司联营公司)更改为“上市公司本身被授权的专利数量”,即剔除了经营业务容易发生在非注册地的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样本。表4模型4结果与主效应结果相一致,且主要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市场化改革同区域内上市公司创新行为的联系比较密切。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虽然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通常比较广泛,但与生产、营销等部门相比,研发创新活动在企业经营架构中往往作为重要职能部门隶属于公司总部,因此,相比之下更容易受到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市场环境(如融资环境、产权保护环境)的影响。(5)北京和上海作为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高度集中的地区,对上市公司研发专利存在较强的支撑和溢出效应,从而可能干扰实证结果。为此,表4模型5将北京和上海地区的样本剔除后,重新进行回归分析,结果与主效应报告结果一致。进一步说明,本文的实证结果具有稳健性。(6)因为市场化改革指标属于地区层级的变量,与因变量专利数量不属于同一层级,为进一步证实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采用了跨层次分析方法(Multilevel analysis),如表4模型6所示。(7)尽管前文采用了两种工具变量回归,为进一步规避可能存在的创新性企业向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聚集的反向因果关系,本文采用了滞后第三年的市场化改革指数进行回归。原因在于,公司进驻某个地区往往会侧重根据当前以及今后的营商环境做出选择,而不是三年前的环境状况,但三年前的营商环境会影响企业现在的创新活动,因为专利的申请和批准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表4模型7的估计结果与前文依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