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机制检验结果:碳排放交易制度与企业创新质量:抑制还是促进》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数字为t值。
其中,Routinei,j,k,t为政府补贴。考虑到不同的政府补贴方式会对企业创新效果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参考Peng等[32]根据政府的补贴时间顺序,将政府补贴划分为政府事前补贴(GSB)和政府事后补偿(GSA)。其中政府事前补贴以企业当年获得的政府补贴来表示,政府事后补偿以当年税费返还来表示。具体结果如表7所示。需要说明的是,为节省篇幅本文没有报告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17925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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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胡江峰、黄庆华、潘欣欣 |
绘制单位 |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