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产权性质与企业碳透明度 (2)》
表8和表9报告了本文H3的回归结果。可知,在国有企业的样本中,对于碳透明度、社会责任报告碳透明度和碳绩效透明度来说,Treat×After的系数估计值分别为0.2643、0.2806及0.3740,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以上结论与H3、H3a和H3b相符。
图表编号 | XD002904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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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8 |
作者 | 沈洪涛##博士生导师、戴云、张洁静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广州区域低碳经济研究基地、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