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非国有参股股东与企业金融化水平:基于金融资产期限的分组》

《表9 非国有参股股东与企业金融化水平:基于金融资产期限的分组》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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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股东参股与国有企业金融化——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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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关于国有企业金融化动机的研究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蓄水池”效应(缓解融资约束),二是投资套利动机。本文按照资产期限将金融资产进行分类,诸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持有期限较短,投资变现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流动性,更加有利于发挥金融资产的“蓄水池”效应;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金融资产,期限相对较长,价值波动频繁,相对更加符合企业的投资套利动机。基于此,我们分别检验了国有企业中,非国有参股股东对于企业短期金融资产和长期金融资产的影响。表9的Panel A中,MIX的系数(T值)为0.035(1.99),Panel B中MIX的系数(T值)为-0.610(-3.35),表明非国有参股股东的引入与短期金融资产显著正相关,而与长期金融资产显著负相关。这表明,引入非国有参股股东可以显著降低国有企业的长期金融资产配置,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有企业基于投资套利动机而配置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