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非国有参股股东与企业金融化水平:机制检验》

《表6 非国有参股股东与企业金融化水平:机制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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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股东参股与国有企业金融化——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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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中Panel A报告了中介因子的回归结果。当选择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中介因子时,由Panel A1中MIX的系数(T值)为0.008(2.08)可知,非国有参股股东可以显著提高国有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当选择创新投入作为中介因子时,由Panel A2中MIX的系数(T值)为0.306(4.99)可知,非国有参股股东可以显著增加国有企业创新投入。接着,在原模型(1)基础上加入中介因子,表6中Panel B1列示了加入中介因子MPROFIT后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中介因子MPROFIT系数显著,且此时MIX的系数绝对值为0.445,小于未加入中介变量前MIX的系数绝对值0.558。由此表明,非国有参股股东之所以有助于降低国有企业金融资产配置,部分源于其提高了企业主业业绩。表6中Panel B2列示了加入中介因子RD后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中介因子RD系数显著,且此时MIX的系数绝对值为0.368,小于未加入中介变量前MIX的系数绝对值0.558。由此表明,非国有参股股东之所以有助于降低国有企业金融资产配置,部分源于其增加了企业创新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