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考核结果用于改进的措施和效果》
教学质量评价活动的主体为:分管领导、专业主任、教学督导、同行专家、企业专家、应届/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教师、在校生等。通过调查问卷、访谈、评教、督导等方式,对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主要教学环节等进行评价。专业根据来自内部和外部各种评价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定期改进措施、执行监督等途径,实现对专业的持续改进。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用于专业持续改进的措施和效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899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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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龚俊杰、孙进 |
绘制单位 | 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