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领导本位与职能本位的主要区别》
领导本位和职能本位是在科层制下描述领导干部与职能部门的普通公务人员行为逻辑的一组概念。形成这两种行为逻辑的根本原因在于科层制下的职责分工。科层制遵循两个最基本的原则:劳动分工和等级制。劳动分工将公共事务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给不同的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负责一部分专项事务,以此来提升整体的效率。一般而言,如果违反劳动分工原则,让甲部门去做乙部门的工作,就会打乱科层制的组织设计,降低工作效率。等级制要求按照劳动分工原则建立的职能部门必须有一个共同的上级来进行统一指挥、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同时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1]在科层制的这两个原则之下,产生了两类不同的角色:负责统一指挥的领导干部和负责履行某一方面职责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这两类角色基于各自的动机和职责形成了领导本位和职能本位两种不同的行为逻辑,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451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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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陈明辉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