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构成情况》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研究面临另外一个棘手的问题是转移支付的分类标准经历了非常频繁的变化。根据已有文献的做法,本文将政府间转移支付大致分为三大类,即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在《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中,税收返还包括消费税税收返还、增值税税收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在2007年之前只统计子项,此项目在2007-2008年统称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又于2009年更名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其构成每年都有变化,具体情况详见表1;专项转移支付的具体形式更是多样,主要覆盖事关民生的教育、卫生、医疗,以及农林水利、公检法、环境保护等领域,但在各年的统计资料中专项转移支付统计口径较为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2018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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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赛然·海拉提、汤玉刚 |
绘制单位 |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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