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转移性收入构成、水平及其占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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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少数民族深度贫困村贫困户家庭收入结构特征分析》
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农牧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农牧民家庭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即农牧民家庭和家庭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包括计划生育补贴、农业种粮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三老”人员补贴、草场补贴、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等。随着国家对农村贫困地区农户转移支付力度的增强,农村贫困户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幅度较大,使转移性收入在贫困户家庭收入结构中的占比越来越大。从调查结果来看(表3),该村贫困户家庭中草场补贴收入占转移性收入的38.23%,是转移性收入中占比最高的,主要原因是该村的草场面积达44075亩,国家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使全村贫困户中享受到禁牧草场补贴的占到92.31%。贫困户家庭中低保金收入占转移性收入的28.67%,在转移性收入中仅次于草场补贴。这些都说明了国家的惠民政策以及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针对农村残疾、重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国家保障他们基本生活问题的政策在该区得到全面、准确的落实。
图表编号 | XD0013497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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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孙新铭、唐健云、张国伟 |
绘制单位 |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