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美国及时纠正措施:农信合机构早期纠正机制研究——基于A问题投保机构的实证分析》

《表2 美国及时纠正措施:农信合机构早期纠正机制研究——基于A问题投保机构的实证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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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合机构早期纠正机制研究——基于A问题投保机构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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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FDIC银行风险季报。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早期纠正的国家,也是早期纠正机制最完备的国家之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可以独立行使早期纠正职能,具有广泛的早期纠正权力。是否采取正式或非正式的特别监管行动,由FDIC根据问题投保机构的具体情况决定。一是明确了触发条件,即根据资本状况,将投保机构划分为五种类型,分别为资本严重不足、资本显著不足、资本不足、资本充足、资本良好(见表1)。二是明确了对每个资本等级可以采取的早纠措施。对于不同的资本等级,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FDI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或选择性的干预措施(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