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对问题银行的早期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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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防范道德风险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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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纠正机制是通过建立明确的触发条件,早期识别金融机构风险,以尽快制定并启动干预和处置措施,防范道德风险。《监管核心原则》要求,监管当局应建立适当的早期干预制度框架,并且具备一整套能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监管工具。《存保核心原则》提出,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定性、定量标准,包括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能力、流动性和市场风险敏感度等,作为采取及时干预或采取校正措施的触发条件。在早纠措施选择上,巴塞尔委员会(BCBS)2015年《问题银行识别和处置指引》从业务运营、流动性、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四个方面提供了多种工具(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