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江南汽车公司股东增股表(1943年)》

《表2 江南汽车公司股东增股表(1943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公路交通与国家抗战——以江南汽车公司和西南运输处为中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江南汽车公司》(1934年9月—1947年11月),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18-23-01-71-21-013。

与此相应,根据抗战时期江南汽车公司《公司章程》(1942年10月修正)第三、六条规定,公司总店设于首都(非常时期暂移设贵阳)。公司股份总额定为国(法)币700万元,每股100元计7万股。(2)至1943年因“物价增涨,营业数字增高而资本额甚小,至纳税数过钜”,该公司呈请国民政府经济部增加资本600万元,加上战前原资本总额共增至700万元,各股东每1股增加6股(见表2);直至抗战胜利时,资本未有增减。(3)期间,公司员工薪津分为薪额、米贴、办公费及职务、生活和技术津贴等项。且车辆按量完成行驶任务一个月中未发生交通事故、营私舞弊等行为,该车驾驶员、领队可获额外奖金400元、500元等。(4)另,抗战后期贵阳的商营车数1400辆以上,“倘能悉数发动,则运量增加,当属可观”,西南进口物资督运委员会自1944年10月起酌予补贴每吨公里15元,使商营车辆由此救济,不致影响运率。该会动员商车援战并调查贵阳19个运输机关实况,经查贵州公路局、江南汽车公司等共有车2252辆。(5)至1945年1—8月,江南汽车公司受战时运输管理局督运委员会及美军代表团委托运输军公物资,直至战事结束为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