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样本企业市场价格、实物期权与模糊估值比较》

《表1 0 样本企业市场价格、实物期权与模糊估值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三板企业估值模型构建与案例验证》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第三,收益法可衡量“现有资产”价值。2016年5家企业市场价值分别是现有资产的6.7、4.2、1.1、1.5和1.1倍,这表明除现有资产外,还有一块潜在价值未被估测,这部分价值是尚未利用的无形资产,或是正在研发的关键技术。虽然这些资产和技术尚未产生现金流,但它们所带来的未来增长机会是企业的主要价值来源,而收益法难以捕捉和有效评估这部分价值。DCF是收益法中最经典的估值模型,但在评估新三板企业价值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局限性(参见表1):一是DCF假设投资决策不能延迟、不可更改,忽略依据新信息进行决策的选择权。二是DCF方法强调“预期”现金流量,但新三板企业隐含着许多不确定变数,难以准确“预期”,而且在这过程中需要经历主观估算过程,推算结果可能存在较大偏差。三是DCF难以估测专利技术产品上市后的价值表现与增值空间,因而不适宜评估无形资产所创造的增长机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