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DCF方法与实物期权比较分析》
综上分析可知,新三板企业大都处于创业初期,经营性现金流短缺,发展面临着巨大不确定性,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传统估值方法的应用,使得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目标企业内在价值,需要选用合适估值模型进行价值判断。鉴于在传统价值评估方法中只有收益法能够预测企业的未来价值,同时考虑到高科技型初创企业与期权价值相关性很强。因此,本文将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方法相结合评估新三板企业整体价值。参照“企业整体价值=现有资产价值+实物期权价值”定价思路(Myers,1977),将企业价值分为两部分:一是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与能力获取的市场价值,反映企业现金流水平,可用DCF(3)模型计算。二是由企业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盈利能力所创造的未来增长机会价值,这种增长机会可能给企业带来超额的市场回报,是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也隐含着巨大不可预知性,具有期权属性,可用B-S公式计算。DCF与实物期权对比分析情况参见表1。相较于现有资产,实物期权方法“面向未来”,对新三板企业历史财务与经营数据依赖性不强,淡化现金流与净利润等硬性考核指标,同时赋予企业更多的灵活性选择权利,有助于企业主动应对未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投资者在关注目标企业现有资产的同时,更应注重探讨企业创造未来价值增长机会的潜力。
图表编号 | XD0019706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郑征 |
绘制单位 | 中证金融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