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毕业要求评价目标值与目标率》
在本次毕业要求评价中,制定各项毕业要求评价的目标值与目标率如表7所示。其中,课程成绩目标值采用百分制,用人单位评价目标值、毕业生自评目标值采用5分制。课程成绩达到值采用近三年相关课程的最低平均分进行计算。应届毕业生自评、用人单位评价的有效样本分别为218份和28份。评价结果采用雷达图绘制。
图表编号 | XD001960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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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28 |
作者 | 蔡述庭、李卫军、章云 |
绘制单位 | 广东工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