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区域定义表:对高职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体系的反思及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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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职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体系的反思及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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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必须构建一个完善的评价主体。在过去的教学评价中,学校领导作为评价的主体,受到专业的限制,教学评价结果不够客观,使得教师产生抵触情绪。学校管理者日常工作较多,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全面调查分析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评价结果较为片面,所以要进行教学评价的反思,重构一个全新的教学评价主体,让更多的人参与教学评价。评价方式也要多元化,将教学评价的各项要素与教学活动相结合,构建一个开放式的评价环境,激发学生和教师参与的兴趣,促进学生与教师的和谐相处。对教学评价主体进行划分,包括教师的自我评价、领导评价、专业评价(由学校组织同专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专业评价小组)、同行评价以及学生评价等。由五大类的教学评价小组按照不同的视角,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价,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对这五类评价进行合理的权重设置,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运用利益相关理论进行分配,具体分配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