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诋毁对象特定化争议的典型案例》
除此之外,对于未“指名道姓”的诋毁商誉行为,部分法院认为:如果能够通过相关市场上的经营者数量、产品与经营者之间的联系等内容推断出特定经营者,则构成商业诋毁。但在笔者所选取的相关案例当中,也并非所有法院在判断是否具有特定对象时,均结合客观事实加以推断。因此,第二个分歧点在于判断特定对象时是否应当结合客观事实加以推断。对于这一分歧点,学界的主张则较为统一,均认为能够通过客观事实加以推断出诋毁对象的商业言论属于商业诋毁。3
图表编号 | XD0018838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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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周沁菡 |
绘制单位 | 深圳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