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人事争议司法案例中涉诉原因类型的数据统计》

《表3 人事争议司法案例中涉诉原因类型的数据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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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践探索、主要诉求与实现路径——基于京、沪、津、渝等四个直辖市140个案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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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3显示的九大涉诉原因类型中,除了“编制管理”“违约责任”两类涉诉原因不在《条例》中规定以外,其他的七大类均为《条例》中的主要内容。“编制管理”“聘用合同”的人事争议司法案例,分别为26例和49例,均超过其他七个涉诉原因类型。两类案例数量共计75例,总占比高达53.57%。其中,可能的原因主要在于实施编制管理、聘用合同制度涉及员工身份的变化(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如落实不到位易引发纠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数量逐渐膨胀,原有的编制管理体系已经与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相脱节,导致因编制管理引发的矛盾在整个人事纠纷中占较高比例。